2023年一清环境管理(浙江)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公告
一清环境管理(浙江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一清公司”)是衢江建投集团旗下子公司创建于 2003年,是一家集公用环境投资、建设、咨询、研发、制造、运维为一体的国有控股企业。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浙江省科技中小型企业、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先进企业、衢江区第一批“优信企业”,衢江区服务业(规上)龙头企业。2014年进入衢州发展,公司业绩连续多年保持 100%的增长速度跻身浙江省行业前十、浙西地区第一。2017-2021年连续五年被评定为国税信用 A级纳税人、2018-202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衢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单位、2018-202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先进企业。
现因公司发展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,具体工作按照需要在公司内部统筹安排。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


二、报名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品德优良,作风正派,诚信廉洁,勤奋敬业;
2.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、工作经验、执行力及团队协作能力;
3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;
4.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: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2月5日及以后出生;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2月5日及以后出生;50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2月5日及以后出生。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(经验)、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统一截止到2023年2月5日;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、实习、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(经验)。
5.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;
6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在公务员招考(事业单位招聘)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、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,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,不得报考;
三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遵循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经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(一)发布招聘信息
通过“柯城招聘”、“建园直聘”公众号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。
(二)报名及资格审查
1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,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。
2.报名时间:2023年1月28日-2月6日(8:30-12:00,14:00-17:30,元宵节当天除外)。
3.报名地点: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路876号实达实综合大楼7楼703办公室。
4.联系电话:一清公司吴老师0570-3666459(拨打时间:08:30-12:00,14:00-17:30)/曹老师0570-8766935。
5.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:
(1)《2023年一清环境管理(浙江)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1);
(2)有效期内的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;学历学位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学信网)原件;一寸免冠近照1张。
(3)相关职(执)业资格、专业技术资格(职称)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;
(4)报考岗位有工作年限及从事岗位要求的须提供“社保缴费记录、劳动合同”或“工作经历证明”原件及复印件1份(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);
(5)考生应主动提供能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;
确有特殊原因,可委托他人代报,如委托他人报名,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供授权报名委托书(附件3)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6.资格审查
现场报名时由人力资源公司对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,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。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,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,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者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,因考生个人原因(报名表填写错误,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)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。
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参照《2023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》,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,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,专业名称不一致,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,一般可接受应聘,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。
7.公布核减(销)岗位
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,应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,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︰3方可开考,若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,经研究后方可降至1:2开考,否则按比例核减(核销)招聘计划数。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核销招聘计划的,应聘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,可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改报,逾期未改报的,视作放弃改报名。
(三)面试
1.经资格审查后,符合条件人员直接组织面试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,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技术、适岗能力、素质潜能、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。面试满分100分,合格分为60分(低于60分为不合格),面试不合格者,不能列入体检、考察对象。
2.面试对象、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的,视为放弃资格。
(四)体检
1.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工作参照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等文件规定执行。体检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。
2.考生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,视作放弃体检,取消考察和聘用资格;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则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(五)考察
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:1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,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实施。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,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,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。
(六)公示聘用
1.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、考察情况等,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,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2.经确定的录用人员,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,与具体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。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,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。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本次招聘没有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2.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,即取消应聘资格。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。
附件:
1、2023年一清环境管理(浙江)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报名表
2、工作经历证明
3、报名委托书
一清环境管理(浙江)有限公司
2023年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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